行政诉讼的维持判决方式应予取消(4)
www.110.com 2010-07-19 17:49
“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的规定,属于弹性规范,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适用该规定。其中,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原 告诉请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的,即属于可以适用该规范的情形。从这个意义上讲,经审理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维持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方式。
的判决方式所适用的范围,不仅完全可以涵盖维持判决所适用的范围;而且,适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维护了国家机关分权的宪法原则,赋予行政机关最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有利于行政机关独立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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