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诉讼证据 > 证据保全 >
普陀区公证处办理首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www.110.com 2010-07-19 16:17

  近日,普陀区公证处为舟山万邦永跃船舶有限公司办理了一起网络公证,这在该区尚属首例。舟山万邦永跃船舶有限公司与上海几家公司有业务往来,他们之间的业务合同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协商签订。考虑到网络证据稍纵即逝,为避免日后因取证难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该公司日前向普陀区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正在进行的电子商务进行网络证据保全。区公证处在详细了解并审查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后,认定符合证据保全公证办理的法定条件,随即受理了此项公证。公证处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公证员对申请人的整个上网操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核实、记录网络邮件的发帖时间、主题、收发信人名称等资料,下载打印相关邮件的内容,并将取证的结果进行封签保存后出具了公证书,证明当事人的整个取证过程真实合法。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