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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给第三人债主同意才有效
www.110.com 2010-07-23 12:57

  我欠刘强3万元,而李洪早年欠我3万元。为此,我与李洪达成协议,由他代我向刘强偿还欠款。

  日前,刘强要求我还款,我就把和李洪的协议拿给他看,但他拒绝承认此协议,坚持要求由我偿还欠款。

  请问,这笔欠款应由谁偿还?

  周丽法官:《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人同意。

  你与李洪达成协议,由他代你向刘强还款,这是法律规定的债务转移。但这一转移应经刘强同意,否则该义务转让行为就为无效,你仍应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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