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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划一根"红线"引起十年纷争
www.110.com 2010-07-05 17:27

  并不复杂的好事

  1993年的春天,广西沿海出现开发热潮。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新禄村龙坑组(下称龙坑组)处在东兴与万尾两个旅游点之间,是个综合开发的好地方,防城区东方侨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公司),就看中这块宝地,欲将该地开发成龙坑综合服务小区。

  当年3月18日,东方公司法人代表刘维福与龙坑组农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同年6月28日,东方公司向防城区提出征地申请,要求征用龙坑组380亩荒地。12月11日,东方公司获得防城区建委发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994年12月,当时的自治区土地局发文,同意征用龙坑组集体荒山353亩出让给东方公司。1995年4月6日,防城区给东方公司发放了土地证。至此,东方公司合法拥有了土地证书及其附图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50年。

  按理说,这件事并不复杂。

  农民:我们很担心

  记者来到龙坑组时,正是中午。听说有记者来采访,村民们一下子围拢过来。老队长覃昶告诉记者,当时东方公司的刘老板来到村上,说要征地搞开发,村民们想,土地开发后,还能给村里增加就业机会,村民便同意征地。

  农民冯满发、覃强、吴琼英等向记者反映,原来东方公司与他们签订的协议书中是“东至茅墩坳”共300亩,当时还采了界。按合同约定,应该先把征地款给村民,东方公司才能动工,但当时仅得到16万元,还欠89万元,东方公司却动工了,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1995年6月的一天,东方公司动工推土到“茅墩岭”,超过了原来采的线,村民们就再也无法忍受,纷纷出来阻拦。

  村民们告诉记者,征地款没得到,田地却被推平了,结果是钱得不到,田地种不了,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他们只好一级级地向领导反映,各级领导也签了许多字,但用处不大。当时村民们以为是东方公司拖欠了征地费,就向法院起诉,要求东方公司支付征地款。

  然而,在开庭时,东方公司认为,其所使用的土地,是通过政府出让的,该公司与村民没有任何关系,村民阻拦推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该公司还当庭拿出红线图。

  直到此时,村民们才知道,红线图已把“茅墩岭”圈在红线内。

  国土部门:依法“纠错”

  7月2日,记者采访了防城区国土局副局长黎晞,他介绍说,划红线图之前,该局有3个工作人员到场,与东方公司人员一起测绘,但龙坑组没有村民到场,单凭东方公司指认,把茅墩岭划到红线图内,而东方公司与龙坑组农民签订的协议中,没有包括茅墩岭。他说,东方公司老板刘维福征地时只交了16万元。结果,欠下农民的89万多元征地款,直到2001年9月,才由防城区政府垫付给村民。

  “红线图的问题是我们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把红线图划大了。”黎说:“国土局有错必纠!”他们已于今年6月25日举行了听证会,决定撤销原发放给东方公司的土地使用证,重新划出红线图,只给东方公司划出353亩,多出的部份仍属龙坑组村民用地。

  黎晞副局长告诉记者,其实,“纠错”工作一直进行。2000年4月,防城区政府向防城港市政府请示,更正《征地红线图》。防城港市政府上报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1年9月13日,该厅给防城港市政府《批复》,同意在原批准的用地红线图内,从西向东划出353亩土地给东方公司使用,其余土地收归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另行安排。

  东方公司对上述《批复》不服,于2001年11月8日向国土资源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国土资源部同意“纠错”方案。

  开发商:红线图不能改

  “红线图不能任意改!”从记者采访开始到结束,东方公司的经理刘维福的火气就没有平息过。

  他说,东方公司逐级报批,拿到了“土地使用权证”,这说明该公司的用地和面积是合法的。“现在,政府和农民都认为红线图不对,而且把责任推给我们东方公司,这是天大的冤枉。”刘维福说,东方公司投入巨资开发,现在几个山岭都推下来了,又说要割掉,难道投资商就该这样任人摆布吗?那么多钱投下去10年了,一分没有得到回报,却不得不上了10多次法庭,东方公司是真正的“冤大头”啊!

  至于拖欠征地款一事,刘维福也心中不平,他说,东方公司是欠了征地款80多万元,但防城区政府却欠东方公司200多万元,这200多万元,到现在还没得回来呢。

  对于面积问题,刘维福认为,红线图里现在是多少亩地,还没有个准数,他向记者介绍,1999年和2001年,当地村民对东方公司用地面积提出异议。

  于是防城区土地部门分别委托两家土地勘测规划院进行测量,每次测绘结果都有不同:有394.963亩的,有405.62亩的,最多的一次是429亩。还有以前测出的数据即353亩,一共弄出了4个不同的数字。“修改红线图是不行的。”刘维福“搬出”不少有关规定来。

  政府:要依法行政

  “你们看我头上这么多的白发,有很多是为了这件事啊。”知道记者是冲着“红线图”一事来的,防城区的罗副区长有几分感慨。

  罗副区长已经是第四任负责处理此事的副区长了。

  这位副区长说,在这个事件中,东方公司也是受害者。防城区政府拖欠东方公司的工程款已经很长时间了,应尽快落实,要从稳定大局的角度,把这个遗留问题尽快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得到一份材料:2000年8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了一份“调查报告”,其中指出了这场纷争的几个关键原因:1、防城区委以各种理由长期不与东方公司结算所欠款项,以至于东方公司依此为由拖欠土地出让金,是造成此纠纷的主要原因。2、征地是政府行为,征地款应该由政府向农民发放,而防城区委区政府要求投资者直接向农民还钱,这是不合适的。由此造成农民与东方公司的多次冲突,区委区政府应该是有责任的。3、防城区委区政府在东方公司与农民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又同意另一投资者在东方公司红线图范围内用地,造成纠纷的进一步激化。4、防城区土地局在此项管理工作中,管理工作极不规范等。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1995年至1997年,防城区的一名副书记先后两次批示,同意另一名投资商在东方公司“土地证”的红线图内开发,激起东方公司的强烈不满,使问题更复杂。防城区政府部门也反映,此事久拖不决和领导的“条子”多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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