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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存贵特大盗窃犯罪团伙覆灭记
www.110.com 2010-07-20 16:54


  “什么都别讲了,我作的孽我认了。”当以邬存贵为首的特大盗窃犯罪团伙交待了他们所犯的罪行后,华亭县公安局的所有办案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是一场殊死的较量,但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

  一

   2002年10月至2003年11月,华亭县东华、安口两城区居民住宅、商业门店连续发生数10起撬门入室盗窃案,城区居民的安全感受到严重威胁。

   2003年2月15日下午,安口镇东街一居民住宅被盗,一退休职工花10年心血积攒起来的3000多元现金及1000元的存折被盗走。

   2003年7月的一天中午,马蹄沟煤矿一住户被盗,室内3000元现金及价值5000元的首饰被洗劫一空……

   面对如此嚣张的犯罪分子,华亭县公安局调集精锐警力立案攻坚,缜密搜集相关线索,追寻盗贼的蛛丝马迹。经过几天的工作,案件信息越来越集中,案件特点越来越明了。从华亭县安口、东华两镇分别发生的盗窃案可以看出,盗窃犯在居民住宅区作案时间都是选择下午2点至5点之间,趁住户家中无人时作案,在商业门店、公共场所作案采取由1至2人借故买东西,登记住宿等方式引开主人视线伺机作案,作案目标很准确,盗窃物品都选择现金、首饰等,现场翻动不大,多给人以假案或熟人作案的印象。很明显是一个具有一定反侦查意识和较强应变能力的智能型犯罪团伙所为。

   这里需要提的是,参与此次案件侦破的刑警二中队中队长潘维先在2003年10月的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在整理潘队长的遗物时,侦查人员发现在他的工作笔记中对每起案件都有详细的记录和分析,还明确记载着他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嫌疑人提供2003年9月25日发生的安口煤矿招待所登记室3000元现金被盗案系吸毒人员“尕目”所为的重大线索。这一重大情况的发现令专案人员兴奋不已,当即将“尕目”列为一号嫌疑人进行排查。

   “尕目”其人,又名邬存贵(男,回族,33岁,华亭煤业集团安口煤矿无业人员),此人可谓劣迹斑斑,于1989年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1994年染上毒瘾后,多次盗窃作案,于2000年因同种罪名判刑2年,2001年刑释后因复吸毒品被批准劳动教养3年,为逃避劳教而吞食刀片、剪刀,在取保治疗期间逃跑。专案人员通过调阅邬存贵档案资料,发现邬在1999年盗窃作案手段与近期所发案件的盗窃犯作案手段、作案时间、侵入方式都有很多相同之处。

   另外,邬存贵多次与警察打交道,以”铁嘴钢牙”,拒不交待而逃避了一次次的惩罚。1999年“失手”,是因为在盗窃作案过程中毒瘾发作被现场抓获,只是避重就轻地交待了几起盗窃价值不大的案件。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时隔不久,各种有价值的信息被反馈上来,邬存贵经常在平凉市崆峒区、陕西省陇县等地活动。通过调阅邬的通话记录,发现其与崆峒区出租车司机张川电话往来频繁,通话时间很有规律,均在深夜或上午9时许,专案组得知:邬每次作案都乘坐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一般有2至3人,其中一至两人在外放风,得手后乘车迅速逃离并瓜分赃物在异地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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