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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对一男子乱贴野广告处治安拘留10日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水母网3月11日讯 因涂写野广告,湖南籍男子朱某兵昨日被治安拘留10天,这在烟台还是首例。

  昨天14时许,在烟台市区幸福中路家家悦超市西侧,一名男子趁人不注意,从提包里掏出笔在墙上写下了“办证”两字和一串电话号码,埋伏的烟台芝罘区城管警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将其制服。随后警方对这名男子进行审理,经查:该男子叫朱某兵,今年45岁,受人指使多次在烟台市区部分地段张贴、涂写“办证”类野广告。警方从朱某兵身上搜出了印有“办证”字样的即时贴数十张、书写野广告用的黑笔及涂料等工具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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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根除“办证”类野广告,烟台芝罘区城管执法大队与芝罘区公安分局联合执法,从今年2月起,依据《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对张贴、涂写“办证”类野广告者实施拘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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