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说公开处理合法
面对此次警方大规模的整治,有人不以为然。一名受访者说,许多色情场所距离警务室不到50米,如此近距离明目张胆地搞色情活动,警方难道没有察觉?指望一场有侵犯人权嫌疑的公开处理大会来彰显警方的决心,显然是靠不住的。
而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王政委说,警方对上沙、下沙、沙嘴等地的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打击从来没有间断过,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公开处理的形式,出发点是好的,效果也是不错的。对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消除地区影响,有一定作用。
公开处理前,考虑到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警方专门统一了服装,让当事人戴上了口罩;在公开处理路线上,采取了点到点的方式,安排他们乘车到达公开处理地点,并没有游街。当天也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存在公安单方面定罪的事实。公开处理是否违法在法律界定上不是很清楚,不能说这是违法。
不过,他也说,在文明执法方式上,还有进一步探讨研究的空间。
据福田警方统计,11月25日、26日、27日,警方共出动了3000人次警力,连续开展三次集中统一行动。截至11月27日17时,共破获涉黄案件10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7人,其中卖淫嫖娼行为人67个,站街招嫖女71人;其中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142人,同时查封取缔场所79家,查封出租屋78间。
各方声音
一当事人家属:起诉深圳警方
“如果当事人或其家属有意对深圳福田警方提起诉讼,我愿意帮助他们维权。”12月10日,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的山东籍律师姚建国告诉记者,在他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发表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后,有一位当事人的家属通过电话联系过他,哭诉了当时的情景,并有意起诉深圳警方。
他说,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公安部就强调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能游街示众,不能挂牌子。后来国家又逐步出台相关规定保护犯罪嫌疑人及犯罪分子的人身权益。但他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这起事件从违法开始,以违法结束。
专家:警方的做法于法无据
曾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修改的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李明舜说,深圳福田警方的做法于法无据,对于实施卖淫嫖娼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处理,都没有任何问题,打击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还是应该尊重这些人的合法权益。“一个人违法犯罪了,但依然是公民,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是应该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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