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社会商业普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展社会商业普查工作,在我市尚属首次。它对于全面掌握我市社会商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产业布局,优化行业结构,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科学指导全市经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繁杂,希望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秦皇岛市社会商业普查实施办法
一、普查目的
全面掌握我市社会商业的分布、规模、结构和效益等基本情况,掌握我市大市场、大流通、大商业产业布局,掌握我市商贸经济三年来对全市财政的贡献度,提出发展商贸经济的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二、普查范围
本次社会商业普查范围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部门、中央驻秦单位、外地(国)驻秦办事机构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开办的各种经济类型的从事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以及从事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具体包括:
1、社会各部门开办的商业、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
2、不属于商业、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但是有商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如工业自销、娱乐场所附设的小卖部等;
3、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各种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以及常年举办固定内容展销活动的展览场馆;
4、从事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三、普查的表式和主要内容
(一)普查的表式
基层表分为8 种表式,即1、《商业企业(含餐饮业)基本情况普查表》(法人企业填报),2、《商业企业基本情况普查表》(产业活动单位填报),3、《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普查表》,4、《非商业单位商品零售普查表》,5、《服务业基本情况普查表》,6、《50平方米以下零售商业网点统计表》,7、《50平方米以下餐饮业网点统计表》,8、《50平方米以下服务业网点统计表》。
市直表分为4种表式,共5张,即1、《商贸设施批准项目统计表》(市计委),2、《商贸设施开工项目统计表》(市建设局),3、《商贸企业交纳规费调查表》(市财政局),4、《商贸企业纳税情况调查表》(国税、地税各填一份)。市直表填写
全市情况。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
1、反映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基本情况的指标。包括单位代码、单位所处位置、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等;
2、流通规模的指标。包括人员情况、设施情况、经营情况、经营面积等;
3、反映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企业经营状况的指标,包括营业状况、业态分布、经营方式等;
4、反映其他行业中销售活动的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等;
5、反映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及商品交易规模的指标,包括市场经营环境、市场收入、投资额、成交额等;
6、反映近三年来商贸企业立项和开工的新建项目的情况;
7、反映商贸行业为国家交纳税费情况和对财政的贡献度。
四、普查时点
本次普查时点确定为2001年12月31日。
五、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社会商业普查工作从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2002年4-5月为准备阶段
其主要任务是:成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负责普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拟订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细则;印制普查所需各种资料,搞好宣传发动;选调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工作。
(二)2002年6月为普查登记阶段
根据商业普查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普查对象逐一进行实地普查登记。在普查登记过程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基层报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市商普办要对县区普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以确保获得高质量的源头数据。
(三)2002年7月为数据处理及上报阶段
在普查数据准确无误的基础上,各县区商普办负责整理、汇总本系统、本地区普查表,并于2002年7月20日前上报市商普办。市商普办于7月底前完成审核、汇总全市普查资料的工作。
(四)2002年8月为分析总结阶段
各级商普办进行数据分析,并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提出发展本地区社会商业的具体措施,形成较高水平的普查报告,为指导商贸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全面、科学的参谋依据。
同时总结普查工作情况,表彰奖励普查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
六、普查工作的实施和要求
开展社会商业普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繁杂,必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分工合作
为了保证这次商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秦皇岛市商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秦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 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学民 市商贸办主任
童保林 市科技局局长
陶 源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杜宝军 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
马 健 市商贸办副主任
王中东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丁志华 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张树江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广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淑凤 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增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东林 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韩景纯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振宇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魏晓更 市地税局副局长
田凤钧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张 锋 昌黎县副县长
赵宝义 抚宁县副县长
蔺永好 卢龙县副县长
陈 贵 青龙县副县长
李文阁 海港区副区长
李国勇 北戴河区副区长
邵文利 山海关区常务副区长
市商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马健兼任,副主任陈立华(市商贸办科长)。工作人员从计委、商贸办、统计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8-10人。市商业普查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有关问题,对县区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审核、汇总全市普查数据并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对全市商贸经济发展提出建议和对策。
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本县、区的商业普查实施工作,具体承担组建和培训街道(乡镇)普查队伍,普查登记,审核数据,上报数据软盘和调查资料,撰写普查报告等任务。同时,这次普查还要对重点区域的大中型商业网点进行实地核查,以使调查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全市规划商业网点项目情况;建设部门负责提供承建大中型商业网点设施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名单及建设进度;土地部门负责提供新建网点的具体位置;工商、财政和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企业缴纳税费等方面的资料。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
这次普查是建国以来在我市商贸流通领域第一次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普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动员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政策,保守商业秘密,做好普查工作。
(三)加强普查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本次社会商业普查由市商普办统一编制数据处理程序,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1、对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企业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划分普查区域,由普查员对普查对象逐个清查。三个城市区、开发区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为调查主体,各县以乡镇政府为调查主体,实现普查数据与行政区划相衔接。
2、要注意对典型事例进行重点调查,特别是各县区都要选取1-2个有代表性的普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突出重点,做到点面结合。
3、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严格控制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质量。由于此次普查对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着很高的要求,有关单位要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保证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四)保证普查经费
这次全市商业普查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商普办主要负责印制报表、文件,编制微机软件,表彰奖励等项开支。各县区普查经费由本级政府负责,列入本地财政预算管理,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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