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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市劳动保障局,厅内各处室、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坚持把行风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为民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两个确保等中心任务的完成和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但是,也应该看到,进入新世纪,加入WTO,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形势下,我们劳动保障系统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不依法办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报;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影响劳动保障部门形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也有发生。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和政府机关,保证劳动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各级、各单位要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和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取得实效。现将《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2002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及马占元厅长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一并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2002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和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号召,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全省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特制订2002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各项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以解决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行业作风、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开展“三抓一加强”、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深化政务公开和开展专项治理等活动,将所有对外服务部位建成人民群众信的过、满意度较高的优质服务窗口,使行业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把全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

  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核心是?廉洁从政、依法办事。着力点要放在工作目标的完成、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纠正和人民群众满意率的提高上。总体目标是:要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有所突破;要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民服务和自身建设上有所发展;要在依法行政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有新的提高;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促进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不断规范和创新。通过加强行风建设,全面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促进各项劳动保障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部门的满意率达到较高水平,力争在全省民主评议行风中进入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1、在全系统开展“三抓一加强”活动。一是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特点,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求的具体措施,坚决清理和废止制约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改革的文件和规定,坚决取消中央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加强督查督办,做到强化实干,强调实效,多抓落实,多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二是抓管理。针对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两个确保工作死角死面、底数不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全系统的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清正廉洁、文明服务、公正执法为标准,正确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履行职能中的不正之风和“三乱”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及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减少工作上的扯皮、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做到基本制度健全,基础数据准确,基本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良。不搞暗箱操作,不做违规事,不拨人情款,不以权谋私。三是抓调研。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长远建设,开展基础性调研、政策性调研和前瞻性调研。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中去,了解真情,报告实情,努力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从教育和制度入手,在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廉洁勤政。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工作实、服务优、纪律严的干部队伍。

  2、深入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要体现以人为本,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把责任心、爱心、耐心和细心送给每一个劳动者。年内,全系统所有服务部位(包括已经明确的职业介绍、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信访工作等窗口和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服务、技能鉴定、法律咨询、信息网站等部位)都要按照“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文明窗口的标准来建设,要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倡导和形成有劳动保障工作特色的职业道德风尚;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了解掌握并认真剖析各个窗口部位在为民办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为企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审批项目和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周到、便利、及时;各级各类服务窗口,都必须明确各自的标准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行为规范、服务到位;要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对权利运行实行有效监督。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窗口服务设施硬件的投入,注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系统,改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要树立服务标兵,大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3、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正、便民和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窗口服务等工作范围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将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和监督途径,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实行公开。尤其是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及检验标准,强化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政务行为。

  4、认真搞好专项治理。一是把对社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执法监察做为重点,防止和纠正违规动用社保基金,严防贪污、挤占、挪用、冒领和骗取社保基金行为。经办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基金监督机构要定期进行审计,执法监察要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动用社保基金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二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树立勤奋好学、务实高效、依法办事和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纠正和查处收受“红包”,吃、拿、卡、要、报,故意刁难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对各类统计数字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数据真实性。要采取措施保证下岗职工人数、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缴费基数、基金收支等重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凡是因主观原因,有意虚报瞒报数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都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方法步骤

  行风建设贯彻全年工作始终。大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1、制订方案,动员学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召开行风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制。集中时间组织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造加强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2、规范建设,抓好落实阶段。(4月中旬至7月底)

  各级、各部门4月底前,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行风建设要点和承诺事项,建立行风监督热线电话,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要采取自上而下,由内到外的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要紧紧围绕行风建设的四项重点工作和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抓好软、硬件建设。一是抓好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省厅拟制定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标准,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具体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三优”文明窗口建设标准,对各类服务部位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规范、快捷、便民。

  3、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8月上旬至9月底)

  针对在抓落实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集中时间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制定《行风建设整改方案》,各级、各部门都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既是行风建设的主线也是目的。要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看的比较准,能够马上改的问题要抓紧改。对近期内能够整改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在向群众解释清楚的基础上,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抓好落实。各市整改情况要在8月底上报省厅。

  4、检查考核,总结评先阶段。(10月上旬至年月底)

  省厅按照行风建设标准,组织对省本级各部门及各市的检查考核,重点是“五查五看”:查组织领导,看指导思想是否端正,责任制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具体,向社会承诺和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查转变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看有关政策、规定是否落实,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是否有了改进,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是否得到了清理和废止,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查转变作风,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情况,看各窗口部位是否达到“三优”标准,各部门工作中扯皮、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查正确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情况,看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和“三乱”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查部门自身建设情况,看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否有了明显提高,以权谋私、刁难勒卡的问题是否受到追究和处理。各市组织对市本级各窗口部位以及各县进行督导检查,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各单位接受并配合省政府组织的行风民主评议。年末省厅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排出的位次,分别评出市局优秀单位3个,先进单位3个,后进单位2个,厅内处室及事业单位优秀单位3个,先进单位3个。2003年初召开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公布议结果,向优秀、先进单位颁奖。

  四、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经常研究和指导,抓好落实。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马占元任组长,对行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闫新生、张铁栓、翁树满、田芬、霍观宇同志任副组长,对分管处室、单位及分管工作,实行系统上对口具体抓、负主要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省本级和各市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霍观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及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厅内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要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各市、县对口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对对口单位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各市劳动保障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得力人员,专司其事,确保行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2、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抓本级必须抓系统,抓行业必须抓行风”。省厅将编印《行风建设简报》定期通报行风建设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各市和厅内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反馈信息,定期报告工作进度。要进一步完善厅(局)长群众接待日、群众信箱等工作制度,随时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要通过建立行评档案、签定责任状、明察暗访、问卷测评、召开座谈会、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健全制度、严肃纪律、监督检查、强化追究,加大宣传力度,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措施和手段,确保行风建设扎实有效。对一些行风上屡屡发生突出问题又不坚决纠正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违纪违规事例严肃查处,同时予以通报、曝光。

  3、搞好“三个”结合。行风建设要坚持纠、评、建相结合,正确处理纠、评、建三者关系。对行风存在的问题能够正视,勇于纠正,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主动走出去或请进来,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突出问题,认真改进工作。要与年终考核评先相结合。省厅年度考核评价各市和厅内各处室的工作业绩,民主评议行风的结果是重要内容和重要条件,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在年度工作总结和对各市相应机构的奖评中,必须把行风评议结果做为重要依据。行风评议被评为后进的处室、单位和各市劳动保障局,年度考评不得评为先进。要坚持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相结合,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以行风建设的新成绩,促进今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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