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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治安管理不能光靠搞运动(2)
www.110.com 2010-07-20 16:38

  摸底检查全市出租屋

  现在有文件规定出租屋要登记,发现未经核查而擅自出租的房子,将依法对出租屋主进行处罚,但因为管理部门对出租屋的情况不清楚,所以操作起来很困难。假如我是市长,首先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所有出租屋进行摸底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消防、治安等条件的一律不颁发“出租证”,违者严厉处以经济处罚。此外,还将由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已核发证件的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者,向屋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内仍未达标的,取消其出租资格。

  另外,实行摸底还可以避免出租屋逃税问题。很多出租屋主为了逃避税收,便向管理部门虚报或瞒报出租屋数量及详细情况,导致很多出租屋无法登记,这必然引发很多治安问题。假如我是市长,将对已接受核查的出租屋免收一年税金,从而让更多的出租屋主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

  指定责任人定期巡查

  现在出租屋问题那么突出,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管理部门和屋主没有做好登记与管理工作,让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假如我是市长,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与责任人制度,出租屋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所有租客都要凭有效证件到管理部门登记户籍、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并现场办理暂住证。假如出租屋主擅自将房子出租的,将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此外,我要让出租屋主亲任或指定安全责任人,其职责就是做好出租屋的日常卫生、安全等方面管理。安全责任人必须定期巡查出租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全市有很多以日租、月租形式出租的“临时出租屋”,也就是简陋的旅馆。不管是卫生条件还是消防设施,都不符合要求,很多建在工业区附近的还是违章建筑。据我所知,入住这种出租屋不用登记,里面还能看黄色录像,这成了不少不法分子的窝点和一些地下交易的场所。假如我是市长,将依法取缔这类出租屋。

  建立小偷档案严惩惯偷

  参与者:胡先生

  职业:家具业务员

  我是做业务的,经常坐公交车,东莞公交车上的小偷太多了,我有好几次被偷过钱,衣服都被扒手划破。有一次在车上,有4个小偷开始是偷一个女孩子的包,后来发展到抢,但车上没有一个人出来说话,包括我自己,现在想起来觉得挺惭愧的。

  假如我是市长,我肯定要对公车上的治安进行重点整治,这里我提出自己的两个建议:一是要求公交公司为见义勇为人的设立专门的基金。基金的钱应该不用愁,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是社会捐赠。这笔基金专门用来支付见义勇为者受伤后的医疗费用,并进行一定的奖励。如此做法,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挺身而出,将公车上小偷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弘扬社会的正气,届时就不是乘客挺身而出之前要想一想,而是小偷做案之前需要想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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