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法 > 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6种纠纷不属劳动争议(4)
www.110.com 2010-07-21 17:01

    解读:很多追讨欠薪的员工家庭往往是经济困难家庭,在这种情况下,追讨欠薪员工为了确保欠薪到手,一般在讨薪前会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司法解释规定经济确有困难的讨薪员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减免提供担保的义务,有利于追薪员工及时、顺利讨回欠薪。

    6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规: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解读:不属于劳动争议意味着,上述6种情况不适用劳动法调整,不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应分别按照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等来处理。

    ■来信解答

    问:我想查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网上能否查询?如果企业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暂时还不能在网上查询,但您可到企业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查询,企业不交或少交社会保险将不同程度影响职工退休以后的相关待遇。企业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您可向社保中心的稽核部门举报,由稽核部门责令企业改正。

    问:我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给我办了“内退”,工资按最低标准发放。单位如现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何种标准发放补偿?

    答:如是双方协商一致,单位与您解除合同,按照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你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问:企业在前几年没有建立社会保险,没有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现在已建立,以前的各项保险是否能够补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