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和韩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 3年7月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以下简称“双方”),
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在民事和商事方面的司法合作,
达成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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