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澳门核准仲裁制度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中国澳门政府法令 第29/96/M号 六月十一日
八月二十九日第112/91号法律通过之《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容许设立仲裁庭并设非司法性质之方法及方式以排解冲突,且赋予总督命令公布执行该法规所需之补足法规之权限,而该项工作近年来一直在进行中。
随着该项工作之进行,认为现正是修正《民事诉讼法典》第四卷所载之仲裁庭法律制度之适当时候。
因此,现核准内部仲裁之新法律制度,使本地区具备一现代化及符合法律工作者及经济参与人需要之法律规范。
事实上,本法规不仅考虑到本地区之实况,亦考虑到某些国家之法例、多项国际协约以及专门机构之规定在仲裁范畴内所引进之改善。
在本法规所包含之几项结构性原则中,最为显著者为广泛采纳当事人自治原则,并使属公共秩序之规定减至最少。
基于此:
经听取咨询会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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