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符某某与王某丙、王某甲因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0-10-15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0)琼经终字第62号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0)琼经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王某甲,男,38岁,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王某乙,临高县司法局干部。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符某某,男,56岁,汉族,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王某丙,又名王某同,男,38岁,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林某某,海口市新华区司法局干部。

上诉人王某甲因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口海事法院(2000)海商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王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乙,被上诉人符某某,被上诉人王某丙的委托代理人林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民事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海口海事法院(2000)海商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海口海事法院重审。

审判长刘嘉

审判员崔兰

代理审判员李继勇

二000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林某武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