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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当心受骗《家政公约》将出台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与顾客签合同后,“保姆托”借故走人,家政公司以不退家政费而牟利
    据内部知情人士透露,很多家政公司都养了“保姆托”,一个“托儿”每月可给公司带来利润5000元以上。这些“保姆托”与顾客签合同后,借生病或家中有事,很快走人。之后顾客要求继续提供保姆,家政公司表面积极提供,但其实公司里根本没合适的保姆。折腾多次后,很多顾客自然会主动放弃。想退钱吧,可输送费和介绍费等都不能退,老板一次至少可赚450元。
    投诉保姆只干两天雇主白白花去500元交了1000元家政费,可保姆签完合同,第二天就称病,休息了一天后匆匆离开,之后的20多天里,家政公司一推再推,不是没有新保姆就是故意送不合适的,文先生一气要取消合同,家政公司却说,所有的费用都已扣完,分文不退。
    日前,家住宝安区福永的文先生投诉说,2004年12月11日,他到罗湖××兴家政公司请了一个保姆。当时的条件是“会说白话,广东人”,很快,家政公司就送来一位保姆,可交了1000元家政费,签了合同后,保姆就称身体不舒服,第三天就回公司了,“到我家后,连一个碗都没洗过,就走了。”文先生说,之后自己多次向家政公司要保姆,家政公司也是一推再推,直到去年12月31日,保姆公司才送来一个保姆,“但这个保姆不会说白话。”文先生一气之下,决定取消合同,要求退款,1月4日,文先生找到该公司时,家政公司却表示,“费用已扣完”分文不退。
    经过黄贝岭工商所调解,最后,该公司同意先退还工资500元,其余的费用,要等老板从香港回来再说。“保姆一个碗都没洗,我白白损失了500元。”遭遇此事的文先生怀疑这家家政公司借此捞取家政费。
揭底:压根就没有合适的保姆换
    “半年不到,我换了3家家政公司请保姆。”在深圳某杂志社工作的叶小姐也向记者讲述了她找保姆的经历:
    2004年7月底,叶小姐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就到景田×达家政公司找保姆,她交了200元介绍费后,就领回了一位保姆朱阿姨,但朱阿姨工作了2个多月后,就称家里有事,匆匆离开,家政公司表示一定再派人来,但等了将近1个月,还是没有合适的保姆送来。没办法,叶小姐只好又到一家家政公司去请保姆,一位蔡阿姨(化名)到了叶小姐家,试用了两天后,正准备签合同时,蔡阿姨却叮嘱她千万别签合同,“我不忍心再骗人,才告诉你实情。”
    叶小姐听了很惊奇,蔡阿姨说,自己实际是“保姆托”。“公司里其他保姆我都很了解,她们做家务或带孩子都不行,很多人都在公司等了半个月了,都没有找到活。签完合同,我走了,但公司其实根本没合适的保姆换。”
    叶小姐说,她现在提起请保姆都害怕。因为她到第三家家政公司请回了一位广东湛江的阿姨后,该阿姨闲聊中告诉她,自己并非公司介绍的“熟手”,也并不是该公司介绍的所谓“老员工”,“我是路过这个家政公司楼下,交了50元她们就介绍到了你家。”
暗访:“托儿”为老板每月至少赚5000元
    昨日,按照叶小姐的指点,记者来到了她所说的第二家家政公司,正巧那位蔡阿姨正在跟另一位顾客谈,记者表示想找个保姆,老板就派蔡阿姨到记者家中试用。
    40多岁的蔡阿姨(化名)1.6米左右的个头,穿着一件红色的毛衣,端庄大方,看上去很年轻。看到叶小姐也在场,她坦率地向记者透露了内幕。
   “我以前曾是民办学校的老师,工作比较认真,高中学历,家务做得好,因此,每次有顾客来公司物色人选,老板都会把我派去做‘托儿’。我一般签完合同不久,借故家里有事,或者身体有病离开。”蔡阿姨说,但她心里一直很内疚。“到叶小姐家后,我看她人不错,才告诉她实情。过几天,我打算到表弟家去住,不再做了。”蔡阿姨说。
   “老板说不满意可退换,但其实公司里根本没合适的保姆,想退钱,输送费和介绍费等都不退,老板至少一次可赚450元。”蔡阿姨说,其实很多公司都养了“保姆托”,每个月至少能签15单以上,一个“托儿”每月可给公司带来利润5000元以上。
    至于家政公司给蔡阿姨的“补贴”,她拒绝透露。
工商:“保姆托”属欺诈行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黄贝岭工商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文先生、叶小姐的投诉并非个案,他们接到类似的投诉很多,“部分家政公司都是派‘托儿’签合同,之后‘托儿’便借机会抽身走人,顾客当然会要求继续提供保姆,家政公司表面积极提供,但因为换了多次,仍然不合适,很多顾客自然会主动放弃,想投诉都难。”
    他表示,对待合法中介的投诉,只能调解,督促退款,因为服务质量不属于工商监管范畴,而且家政服务不像购物,没有一个详细的标准,多数是口头约定,更难说清楚;对黑中介的投诉,工商一查,他们就跑,消费者的权益更难保障。
   “以前是‘婚托’多,最近两年则是‘保姆托’多,特别是年关将近,保姆市场会更紧张,‘保姆托’会更活跃。”工商部门一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果保姆中介所利用“保姆托”欺骗消费者,则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对保姆中介单位进行查处。
律师:顾客可附加“违约条款”保护自我权益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的谭岳奇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顾客真的遭遇了“保姆托”,可以以欺诈为由,要求该家政公司返还所有费用。
    他特别强调,因为选择保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个性化很强的过程,它不像商品交易那样,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对商品属性能有全面的了解,而聘请保姆前,顾客对保姆的性格、文化、爱好等方面的了解仅靠“一面之缘”,往往是请回家后才发现不合适,或者“好保姆”走了后,难以为继,为了选择一个好保姆,消费者一次次更换保姆,自然也得一次次付中介费,以介绍一个“保姆托”得利450元计,如此多次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正因为如此,一些保姆中介所钻空子,签订比较笼统的格式合同。比如,一些中介给消费者介绍了一个保姆后,在以后的半年里,一直以没有保姆为由变相拒绝介绍,或者是专门向消费者介绍素质不太好的保姆,让消费者“知难而退”,这些协议表面看似十分平等,实质上并不平等,不少顾客半年过去了,好保姆依旧找不到,而钱却拿不回来。
    他提醒顾客,在签合同前,一定要谨慎看合同,同时可附加部分条款,包括对保姆的特殊要求,以及对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比如,规定保姆的身高、会做粤菜等,如中途无故离开,中介所又不能替换类似的保姆,必须退一半的介绍费或输送费等。
好事:春节前有望出台我市首部《家政公约》
    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现在深圳需要钟点工和保姆的数量在23万左右,缺口接近10万。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保姆的需求量还将进一步增加,估计到明年,深圳的家政服务人员需求量将突破30万人。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尤凤提醒市民,正规中介的收费基本相同,但退款机制、售后服务就大不相同了,因此,顾客一定要问清保姆来源。
    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万梦萍对于“保姆托”的问题表示关注。她介绍说,随着年关将近,协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家政服务市场进行大普查、大整顿,她还透露,一个规定很详细、很全面的《家政公约》在春节前将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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