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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

发布日期:2009-06-22    作者:110网律师
江苏淮安针对经济困难群体搞“共有产权房”,就是买房的时候政府和个人各出一部分钱,这个比例一般是3:7,对应房屋产权政府和个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持有。
个人5年内赎回政府产权,可以按买房时的价格赎回;如果超过5年,就要根据市场价格赎回了。按现今房价的走势,估计大部分人都会在5年内把“政府产权”赎回来,否则就亏大了。
实际上,“共有产权房”只是缓解了购房者买房时的资金困难,而没有真正触动“房价高”的根本问题。所不同的无非就是“一开始把钱交够”还是“5年内把钱交够”,朝3暮4罢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买房子最终还是自己掏钱。地方政府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如何促进羊长毛、长长毛的事情上,而不是仅仅一门心思的琢磨如何剪毛、如何在剪毛时让羊感觉更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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