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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借款人不要遗漏了其配偶

发布日期:2010-07-02    作者:110网律师
起诉借款人不要遗漏了其配偶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郎建勇
朋友间借款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对那些不守信誉,借款不还的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主张你的权利了。
   一般来讲,就债务案件向法院起诉时,当只起诉借款人就可以了。但是,律师在此提醒你:起诉借款人时不要遗漏了其配偶,将借款人和其配偶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判决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
因为,一般借款人向你借款,都是用于家庭急需,比如:孩子上学、家里有人突发疾病需要救治、购买生活大件物品、购置房产等等。在法律上并称: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对于此类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对外承担债务,而无论借款人是哪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
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起诉债务人时,将其配偶列为被告由法院判决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有利于判决的执行,便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可以防止债务人借“离婚”之名行逃脱债务之实。你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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