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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八次大修订彰显三大特点

发布日期:2010-08-25    作者:李书华律师

刑法第八次大修订彰显三大特点
2010年08月24日 16:31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审议一批法律草案,本报详细解读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
综合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等。
刑法于1997年全面修订后,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在充分论证并取得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下简称草案)。
第一大特点
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严格限制缓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改变“死刑偏重、生刑偏轻”。
13个非暴力死刑罪名拟取消
原死刑罪名减少近20%,这是我国首次削减死罪
草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取消现有的13个死刑罪名。法律专家表示,这将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此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明确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提出要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都是经过慎重选择的:一类是长期以来很少适用死刑的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据了解,从1997年到现在还没有一例这样的案件;还有一类是从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等因素考虑,不适合规定死刑的犯罪,如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等。像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当年定死罪是为了严打经济犯罪,现在这类犯罪已大大下降。
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75岁以上不判死刑
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不满18周岁犯罪不作为累犯。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期徒刑上限提高到25年
死缓最多只能减为20年,“坦白”真的可以从宽了
这次修改刑法、减少死刑罪名,绝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如果一些犯罪不判死刑,而实际服刑又很短,这就不公平、不合理。
现行刑法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修正草案规定,将死缓的减刑幅度限定为“20年有期徒刑”;草案还同时规定,对其中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0年有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
草案还修改了现行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的规定,明确:对因犯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将其有期徒刑的上限由20年提高到25年。
草案规定,对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分子可从轻处罚。我国多年宣传坦白从宽,但是这一政策此前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也没有体现,客观上甚至造成交代的罪行越多判刑越重的现象。
第二大特点
对于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
醉驾、飙车未造成后果也算犯罪
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是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因为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
“恶意欠薪”入罪 强迫劳动罪加刑
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有专家认为,“恶意欠薪”入罪,必须要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防止将无力履约弄成恶意欠薪。
近年来,一些地方砖窑主拐骗、强迫民工及未成年人当苦工的“黑砖窑”事件时有发生。为打击这些恶劣行为,草案修改了强迫劳动罪的相关规定。
草案将强迫劳动罪的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到7年。草案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将为强迫劳动的个人或者单位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第三大特点
对黑恶势力犯罪、恐怖组织犯罪、生产假药罪、污染环境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加大惩处力度。
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大幅加刑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力度加大
此次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明确写入草案,同时调整敲诈勒索罪的入罪门槛,完善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罪行的打击力度。同时,修正案还增加了财产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处以自由刑外,还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敲诈勒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常采取的犯罪形式。草案中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由“数额较大”修改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将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增加了罚金刑。
强迫交易也是黑社会组织的重要作案形式。草案中加大了强迫交易罪的惩处力度。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只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草案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草案还加大了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打击力度。草案第四十一条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保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草案还规定对恐怖活动犯罪分子,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
虚开普通发票
都明确为犯罪
【为卖淫者招募运送人员】草案还明确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按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草案增加条款,明确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前我国刑法没有直接针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罪名,今年北京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只能以非法经营罪起诉犯罪嫌疑人。
【虚开普通发票】草案修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明确将多次走私的“蚂蚁搬家”式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进一步维护经济秩序。
生产假药、污染环境
未造成后果也定罪
草案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
记者对照修改前后的法律文本发现,草案删去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还要重罚。
而在环境污染罪相关条款中,则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条件,规定只要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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