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0-0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29.9元);
(二)每月710元(每日32.6元);
(三)每月780元(每日35.9元);
(四)每月850元(每日39.1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6.8元;
(二)每小时7.5元;
(三)每小时8.2元;
(四)每小时8.9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后于7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相关法律问题
-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1个回答45
- 公司不按最低工资标准调工资? 1个回答25
- 企业军转干部有没有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2个回答5
- 单位代扣三金后,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个回答0
- 最低工资标准 1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