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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发布日期:2011-08-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母公司设立子公司,然后以子公司名义向卖方进货1000万元标的,然后,子公司和母公司间进行关联交易,子公司低价将此1000万标的卖给母公司,卖方债权人来向子公司索要货款时,子公司没有履行能力,此时,可以将母子公司列为连带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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