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农民丢失欠条 法院明辨拿回货款
发布日期:2011-11-28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养猪农民李某卖猪后丢失欠据、将拒不付款的买主刘某告上法庭索要未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后卖猪农户得到了一二审法院的支持,淳朴的农民兄弟李某要回了2万元卖猪款。农民兄弟对法院感激不已,感谢法官为民做主、还原事实真相,主持了公平正义。
2009年12月6日,刘某与李某达成了买卖母猪和小猪的口头协议,刘某用货车从李某家拉走了母猪6头,小猪24头和部分猪饲料,说资金困难延期再付货款,当即留下了出具的21950元欠条一张。后由于李某不慎丢失欠据,多次上门索要货款却遭拒付,只好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没有了欠条的李某出具了一份两次去刘某家讨要2万元货款的录音资料和几位邻居证明刘某当天拉走一车猪和饲料的证人证言,录音中刘某语言清楚、明确,说“你把条拿来我马上就给钱,没条就不给”、“是,我该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我家全有账”等内容。 一审和二审庭审中,刘某概不承认有过任何买卖猪的协议和交付事实,对于录音承认为自己所说,但抗辩说是自己喝酒后所说,所说的内容自己完全不知何意;抗辩说录音存在剪辑但又不要求对对方提供录音进行鉴定。但最后法官认定证据链佐证的买卖猪事实成立,刘某无法举出已经付款的任何证据,李某要求支付2万元货款的诉讼请求的事实得到了法院认可。 针对这一件丢失主要证据欠据但最终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件,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各项交易活动中,要注意在各个环节保存好证据,即便是熟人,也最好要订立书面的合同,事后留存好欠据等重要凭证,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相关法律问题
- 法院根据交易习惯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认定欠条合法吗? 3个回答0
- 如果要告去法院,我这张欠条成立吗 6个回答10
- 货款跑了 怎么向法院起诉 9个回答0
- 没有欠条的货款能否追回 6个回答0
- 档案丢失法院判决不属于受理范围不做处理。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