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劲松:推动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的公民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南风窗 2011-12-14 09:17:17 石 勇
10年前,因为状告春运涨价,“李劲松”这个名字全国闻名。那时候,他血气方刚,仗义执言,却因触及官商利益而遭受打击,陷入困顿。
10年后,表示要以公民、纳税人双重身份起诉不公开“三公”经费的中央部委的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却成功地参与推动了历史从2011年4月中旬到8月底,98家中央部委,除了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侨办以“国家机密”为由不公开“三公”经费外,其它的都已悉数公开。
在李劲松身上,见证了10年来中国的进步,也揭示了推动中国在政治文明大道上行走的可行现实路径。
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多年来对民众一直秘而不宣。它的性质,也不再是各个部门的“制度性收益”,而是演变成了一种“腐败收益”。民怨之下,相对于其它同样没有公开或公开得遮遮掩掩的款项,“三公”的公开,对于推动透明政府来说,效果可能更加显著。
2011年5月,在国务院几次开会指出“财政预算公开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要求中央部委经全国人大审批而公开“三公”经费后,李劲松出手了。他给98家中央部委都发去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三公”消费具体开支详情,接受人民监督。
作为法律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必须做什么,李劲松非常清楚,而且,他也知道没有涉外的政府部门,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可以不公开的法律依据。政府部门不按法律办事,如果没有人说,可能显得很正常,没有什么事,但一旦有人说,且形成压力,那就不可能假装法律的不存在。
和以前一样,李劲松的申请没有泥牛入海,很快得到回应。有的中央部门态度诚恳,表示感谢,称肯定会公开,而有的则颇为傲慢,说不关他的事。李劲松态度明确,如果到时间各部门没有依法公开,他会把它们告上法庭。
终于,在高层推动和民意呼应下,虽然已经超过了国务院原本要求的6月底公开这个时间段,但绝大多数中央部委还是晒出了它们在“三公”消费上的账,尽管,显得粗枝大叶,模糊不清。
但对于李劲松来说,已基本达到目的。
在他看来,中国的行政成本,尤其是“三公”消费这一块,呈现一个金字塔型,上面小,下面大,中央部委在“三公”消费上无论有多少,和基层的基数比起来,都如九牛一毛。而且,中央部委离老百姓太远,百老姓缺乏实际的监督能力。但是,对于省以下,尤其是区县一级来说,“三公”消费加起来可能是庞大的天文数字,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能够实际地监督。毕竟,对于老百姓来说,一个政府部门有多少人,用的什么车,在哪吃喝玩乐非常清楚。
因此,推动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只是一个开始。希望它作出“政治表率”。这样,在高层、民意的互动,以及中央部委示范这三重压力下,省、市、区县的“三公”公开,就能够层层实现。
2011年,在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的压力,或自身的动力之下,省市一级,北京、陕西、上海、广东等,先后公开“三公”账本。尽管多数省份仍然按兵不动,但在2011年“三公”公开的效应下,李劲松认为,在2012年,大部分省市都会公开。而湖南、山西省政府工作人员曾专门告知他,两省对“三公”公开很重视,会尽力推动落实。
多年来,李劲松恪守这一信条,他要批评、监督政府部门,不仅知道政府部门在哪儿做得不对,而且知道它应该怎么做,也完全可以做得到,只是因为利益驱动,或没有外部足够压力,不想去做而已。他把这一点称做“建设性批评”。
李劲松胸中燃烧着理想,但他并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对于提醒、督促公权力对自己的政治义务、对法律规定有所意识,有所行动,对公民权利保持敬畏之心来说,他以律师的理性、公民的热情,来进行召唤、行动和担当,希望能够在多方合力中,形成推动社会进步之态势,使我们的社会所付出的成本最小。因此,他分清仅仅是可欲的和可欲并且可行的,争取从后者入手。
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其意义,不仅仅是在2011年形成了破冰之势的“三公”消费公开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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