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生活忧 法官调解解民愁
发布日期:2012-03-11 作者:徐涛律师
年关逼近了,天寒地冻的。85高龄的老太太能否安全越冬?法院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及时立案受理了这一赡养案件,并及时安排审判法官审理该案。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各被告到庭接受询问与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后,陈老太与三个儿子在法庭上自愿达成:从2008年12月11日起在三被告家每年生活四个月,按兄弟排行顺序轮流;在谁家生活满四个月后,由谁负责送到下一家;在被告家中生活期间,由该被告每月给付陈老太零用钱50元;陈老太的医疗费,在谁家生活期间,100元以下由谁负责承担,超过100元部分,由三被告均摊。陈老太以后的丧葬费用,由三被告均摊;老二、老三每人补偿老大2008年赡养原告的费用200元的协议。
八旬老太生活有了很好的着落。案件的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相关法律问题
- 我在法院诉讼离婚,开庭后法官要我自己调解。我该怎么办? 9个回答0
- 八旬老太求助: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个回答20
- 可以要求法官重新调解或判决么 2个回答0
- 法官打算叛离的理由站的住脚吗?我们是否应该接受叛离的调解? 4个回答10
- 法官打算叛离的理由站的住脚吗?我们是否应该接受叛离的调解?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