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八旬老太生活忧 法官调解解民愁

发布日期:2012-03-11    作者:徐涛律师
2008年12月11日上午,家住歙县桂林镇吴川村新塘组的陈金钗老太,接过歙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向其送达的民事调解书,这位1924年出生的老人,由衷地感激法官为其解决了后顾之忧。       原告陈金钗老太早年与丈夫共同生有三子,2007年陈老太与三个儿子为赡养事宜曾达成协议,可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现陈老太暂时在老大儿子家生活。本月2日,陈老太诉讼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要求三个儿子赡养。老大儿子为陈老太垫付诉讼费用80元及诉讼其他开支费用200元。
      年关逼近了,天寒地冻的。85高龄的老太太能否安全越冬?法院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及时立案受理了这一赡养案件,并及时安排审判法官审理该案。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各被告到庭接受询问与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后,陈老太与三个儿子在法庭上自愿达成:从2008年12月11日起在三被告家每年生活四个月,按兄弟排行顺序轮流;在谁家生活满四个月后,由谁负责送到下一家;在被告家中生活期间,由该被告每月给付陈老太零用钱50元;陈老太的医疗费,在谁家生活期间,100元以下由谁负责承担,超过100元部分,由三被告均摊。陈老太以后的丧葬费用,由三被告均摊;老二、老三每人补偿老大2008年赡养原告的费用200元的协议。
      八旬老太生活有了很好的着落。案件的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党鹏律师
陕西西安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