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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判决无效

发布日期:2012-03-21    作者:耿战军律师
刘女士在一次打扫卫生时从大厨下扫出一张人民法院对自己房屋的执行通知,看后惊讶,急找丈夫问。谁知竟是其背着自己干的事。
原来其夫方某经商欠下巨额债务,无奈之间动了自己房产的脑筋。结果经黑中介老板的同乡陈某与其夫方某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先行支付了20万房款,并且经过了房产抵押。该房产权利人已经买卖而易主为陈某。
经介绍,刘女士带着焦急地心情来找本律师代理诉讼争取要回该房产。
第一次开庭,出自于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对方律师提出,根据本案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归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已无需进入法院的实体审理程序。
但是本律师及时反击,当即指出了本案应当由法院审理的关键证据。案件经过半个月审查,法院采信本律师的意见,裁定依法由法院管辖。案件第一回合取胜。
被告陈某从第一次开庭直至半年之久后的案件判决,就始终没有出面而由其律师代理。
第二次开庭,经当庭质证,作为被告的方某在本律师的步步紧逼的提问之下,最终不得不承认了一些关键的事实。本律师当庭出具了几个关键证据,也印证了被告方某的自认,形成了连环证据。在铁的证据面前,被告陈某的律师不得不当场承认本合同是假合同。
据此,本案事实清楚,原告证据确凿,判决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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