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 法院判令办过户
发布日期:2012-05-03 作者:徐涛律师
2004年5月15日,张先生和李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李某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松江某小区的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先生,并约定协议于2004年6月15日生效。协议签订后,张先生于5月25日和6月5日分两次把100万元的房款交付给了李某。2004年6月15日,转让协议生效,张先生也履行了付款的义务,但是李某迟迟未与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至2004年12月底,张先生再次要求李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李某还是置若罔闻,无奈之下张先生把李某告上了法庭。
李某却称,房屋并不是他自己想要卖给张先生的,而是要向张先生借钱,才抵押给他的,房屋转让协议根本是虚假的,房屋的价值也远远不只100万元,所以协议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李某和张先生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张先生已经履行了付款的义务,李某就应当履行向张先生交付房屋的义务。李某说合同是虚假的,实际上是借款的说法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法院故此作出如上判决。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出租人没有违约,但承租人无法经营,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 农村建房房主过世,工程欠款由配偶承担,还是由继承人承担?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愿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 签约后交付前房屋变“凶宅”,谁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