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套出卖已遭查封房屋 公证处失察被判赔偿
设套出卖已遭查封房屋 公证处失察被判赔偿
罪犯赵某设圈套将其弟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卖给受害人,非法获利数十万元。而在此过程中,公证机关及房屋中介机构因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被要求赔偿受害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起因刑事诈骗案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公证处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公证处赔偿高某3.7万元,房地产经纪公司赔偿29.6万元,解某退还1.2万元中介费的判决。
2005年8月,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托人到解某开办的信息咨询中心登记了顺义区裕龙花园某套房屋欲出售的信息。2006年2月,高某看到信息后表示愿意购买。次日,高某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去看房,并与产权人赵某的弟弟商定了房价。后高某与赵某的弟弟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提前还贷公证,公证处出具了委托公证书,高某遂将房款37万元给付赵某弟弟。几日后,高某到产权交易机关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得知该房屋因赵某弟弟涉诉已被法院查封,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高某这才发现,赵某在明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蓄意冒充弟弟设下了骗局。2006年7月,赵某因此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高某因赵某无力偿还被追缴的非法所得,遂起诉要求公证处、解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公证处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为由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公证处系对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机构,其出具的公证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公证处应对所公证的内容、公证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负责。现根据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证实,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是赵某冒名顶替,公证处审查的内容不真实,对高某将赵某当作赵的弟弟而与之交易也起到了一定的误导作用,对此公证处应承担失察的过错责任。房地产经纪公司是售房信息的最初提供者,也是产权人赵某弟弟的贷款担保人,应了解赵某的身份。该公司为拿回为赵某弟弟垫付的贷款,极力促成交易,却称对赵某冒充弟弟的事实并不知晓,说明其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应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案件交易的所有参与者均提供的是有偿服务,一审根据各参与者在交易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及高某自身的过错,所确认的赔偿数额合理,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请问婚前房产公证是否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3个回答0
- 私人之间签订房屋交换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2个回答0
- 抵押房屋三证,但未公证。客户逾期不付贷款,可否申请法院查封 4个回答0
- 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公证处给予的公证 2个回答25
- 房屋怎么在公证处公证 3个回答20
- 公证处出具虚假公证书存在重大过错被判赔偿
- 张雷律师:房屋被查封无法交易,解除合同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已出卖未过户的房屋法院能否查封?
- 已出卖未过户的房屋法院能否查封?
- 已出卖未过户的房屋法院能否查封?
- 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责任被认定无效后,善意买受人是否应该返还给出卖人房屋使用费
- 买受人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义务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买受人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义务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处不宜直接与外国驻华使领馆联系的函
- 一房二卖被判赔偿
- 出租人没有违约,但承租人无法经营,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 农村建房房主过世,工程欠款由配偶承担,还是由继承人承担?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愿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 签约后交付前房屋变“凶宅”,谁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