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肌肉被当肿瘤误切
发布日期:2012-05-27 作者:徐涛律师
可是,手术后吕先生发现,主刀医师并没有将他要求切除的肿瘤除去,反而将他背部的另一块完好的肌肉切除了,且术后处理不当,造成他的伤口积水红肿,经过一个多月的医治才基本愈合,直到现在伤口还经常有针刺的痛。吕先生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万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辩称,在手术中切除的并非正常肌肉组织,而是一粒白果大的脂肪瘤。因为脂肪瘤大多是多发性的,而且在手术前也征得了吕先生的同意,因此,医院没有过错。
法院委托了广州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是“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手术中误诊正常脂肪组织为脂肪瘤囊性变,造成误切,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经计算,法院认为医院应该赔偿合计6691元。法院同时提醒吕先生,如确需后续治疗,可在治疗后再找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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