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
发布日期:2012-07-09 作者: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邵某某在某某村西地遇见被害人韩某某(系聋哑人),因韩某某“手势撮”(意思是这个人不行),两人西地水坑边发生口角,后引起打架,在打斗的过程中邵某某用手捂住韩某某的口鼻致其死亡,后用布条捆绑住韩某某的双手将其扔到河沟内。经某某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韩某某系他人捂住口鼻部窒息死亡。
案件结果:经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某某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经某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仝方瑞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邵某某的辩护人。2012年5月22日某某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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