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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伪造航海日志确定

发布日期:2012-07-26    作者:邱戈龙律师
这种情况是指走私分子本来是跨境运输,但通过修改航海日志向海关谎称是境内运输。例如,19987月,福建闽捷船务公司的“闽海382"号从韩国仁川港运进1350吨白糖,价值300余万元。该轮伪造航海日志,向天津港区谎报货物是从福建泉州运来的,企图以国内贸易名义逃避海关监管,被海关查抄后发现了真实的航海日志和联络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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