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足迹遍布南北 故宫扒窃意外“失手”
发布日期:2012-08-17 作者:110网律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系聋哑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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