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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

发布日期:2013-02-04    作者:徐涛律师
针对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的数量越来越多,关于民间借贷的举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包括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等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第三、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第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第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第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编辑点评:以上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类型,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地采集证据,以及时有效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债权。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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