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教师豆洪波获赔医疗保险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据介绍,从2005年起,考虑到基层教职工收入较低,工作辛苦,福利不高等具体情况,彭水县财政自筹资金,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合作,在为教职工统一投保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投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按照谁生病谁受益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赔偿,第一阶段由彭水县医保部门给付受益人2.4万元,第二阶段由保险公司赔偿15.6万元,共计18万元。
2007年1月8日,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豆桑柘镇鹿青村小学教师豆洪波因为劳累过度晕倒在讲台上,后经确诊为双肾坏死,医疗康复费用约需要40万元。在社会各界为豆洪波捐助医药费的同时,彭水县也积极协调豆老师的医疗保险赔付工作。
张波介绍,按照“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相关规定,第二阶段的赔付款应在受益人结束医疗后给付,但考虑到豆洪波老师的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已决定提前向豆洪波提供5万元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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