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慎身亡家长诉学校未给孩子上保险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小磊是在2005年7月考入电子信息学校的。姬先生说,小磊入学后曾拿来学校和保险公司给家长的信,让每个学生交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姬先生在随信附带的两份材料上签了字,并交给小磊50元。
去年1月,小磊出事后,姬先生才知道,学校没有给儿子上保险,因此他未能获得最高5万元的赔偿。
电子信息学校称,学校把所有办理保险学生的材料和钱都交给了保险公司,事发后,保险公司的材料中并没有小磊的记录,也就是说,小磊并没有把回执和钱交给学校。因此,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姬先生认为,如果学校没有收到家长的回执,应该联系家长确认。但学校称,小磊所在的一年级共有200多名学生,只有140多人上了保险。该保险并非强制性,学校不必逐一核对。
昨天,本案没有宣判。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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