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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人赌钱败尽家产 共同抢劫均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110网律师
农世勤本是一名本分的农民,每天对着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是在哥哥农世强的影响下,也染上了赌瘾,家里的积蓄很快被花光,于是在哥哥的教唆之下,两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3年5月17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对农世强、农世勤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农世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总和刑期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农世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查明,2012年6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农世强伙同李达刚(已判刑)窜到德保县某公司,入室盗走黄庆元放在衣服里的11360元人民币。所得赃款两人平分。
2012年7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农世强、农世勤携带钢管,钢钎,匕首,蒙面帽作案工具,来到某矿厂,蒙面后砸烂黄永强的门、窗,入室后采取殴打胁迫等手段,在黄永强的身上、办公桌的抽屉、水泥砖的夹缝等处抢走人民币共683元,同时还抢走电池、啤酒和饼干等若干财物。所得赃款、赃物两人分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世强、农世勤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结伙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农世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农世强、农世勤有较好的悔罪认罪表现,积极退出赃款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对两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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