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13-06-01    作者:聂晓东律师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时,申请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债务人请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债务人企业亏损的书面说明;
  3、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4、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5、企业至破产申请日止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财产情况(商标权、专利权及对外许可使用的情况和其他知识产权并附相关证书);
  6、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独资企业、子公司、股票、债券等),已注销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
  7、企业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情况,并列明至破产申请日的帐户余额;
  8、企业资产抵押情况,包括企业为他人担保或抵押,以及他人尉企业担保或抵押的情况;
  9、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破产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日期和催讨偿还情况;
  10、企业债务情况表(内容同上);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和财产保全的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