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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妻子“红杏出墙”男子殴打情夫致重伤获刑

发布日期:2013-06-09    作者:110网律师
被告人罗雄汉发现被害人王向天经常打电话给其妻子,后询问妻子得知妻子出轨,恼怒之下约王向天“谈判”。2011年7月4日22时许,两人一见面,被告人罗雄汉就对被害人王向天拳打脚踢,致使王向天倒地昏迷不醒。2013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罗雄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7月初,被告人罗雄汉者得知其妻子黄似柳与被害人王向天相好后,心里非常恼怒,便产生要教训王向天的念头,于是约王向天见面“谈判”。2011年7月4日22时许,被告人罗雄汉约王向天到田林县汽车站广场内,当王向天来到广场后,被告人罗雄汉一见面即用拳头殴打王向天的头部,使王向天当场倒地,然后又用脚踢、踩王向天的胸、腹部,致使王向天昏迷不醒。次日早上被群众发现后报警,王向天才被送到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向天的肋骨骨折属于轻伤,左侧颞叶脑挫裂伤、胰腺挫裂伤并血肿形成属于重伤。
2012年11月19日,被告人罗雄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王向天的医药费等全部经济损失5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王向天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雄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雄汉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支付被害人王向天的医药费等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王向天谅解,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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