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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还没挂牌就丢了 保险拒赔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本文摘要】  小姚是西安市长安区人,在西安市北郊做生意。今年5月17日,他买了辆长安白色面包车。“我和很多初次买车的人一样,对车辆需办哪些保险不是很清楚。”他回忆说。
  

  如今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为爱车办各种保险,就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能够将损失降到最低。西安的小姚买新车后,在无行驶证的情况下,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员帮他办理了全车盗抢险。可就在手续办理后的第二天,新车却遭到盗窃。平安保险拒绝赔付,小姚只好将其告上法庭。  

  无行驶证办了保险  

  小姚是西安市长安区人,在西安市北郊做生意。今年5月17日,他买了辆长安白色面包车。“我和很多初次买车的人一样,对车辆需办哪些保险不是很清楚。”他回忆说。

  当月,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员找到小姚,提出要给他办理机动车保险。“我当时觉得办了保险,开车就能相对放心,就算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也能通过保险减少损失。”小姚讲,由于车辆刚购置不久,尚未办理行驶证和车牌,他特意问保险员能否办保险。保险员痛快地答复可以,并说凭车辆车架号及发动机号购买即可。

  5月30日保险员带着小姚,来到平安保险公司代办点,填写平安保险投保单,随后缴纳了1955元保险金,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小姚顺利拿到机动车保险单。上面未填写车辆号牌号码,只有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双方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26448元,期限为2007年5月31日至2008年5月30日。

  车被盗保险公司不赔

  6月1日凌晨2时30分许,小姚将车停在含元殿二道街附近,早上6时许他出门时发现面包车被盗。他赶紧向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报案,并于6月4日向平安保险递交了保险索赔申请书。“当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要将相关手续办理齐全,保险公司就能进行理赔。”小姚说。到了9月5日车辆被盗抢已满三个月尚未追回,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开具了机动车被盗抢证明,他向保险公司交了理赔材料后,耐心地等待对方消息。10月,平安保险给小姚打来电话,通知其将材料取回,称因无行驶证拒绝赔付。随后他又多次找平安保险,得到的答复完全相同。

  10月29日,无奈的小姚将平安保险陕西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小姚认为,对方并未说明不赔偿的规定,既然签订了正规机动车保单,就应按上面的规定进行理赔。被告认为,平安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合法的行驶证,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的时候,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平安保险做法不规范

  审理中小姚不断强调,保险员只字未提规定,也没解释全车盗抢险。

    有保险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办理盗抢险,行驶证不是必需的条件。对于此险的赔偿责任,保险员或是口头说明,或是在保单上填写特别约定,说明该项保险直到行驶证办好后,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但也难免有个别保险员,为争客户不进行说明。  

  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磊表示,既然平安保险相关条款中规定,没有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公司不对盗抢险负责,那么平安保险就不应该在没有行驶证情况下,给机动车办理盗抢险。如果允许办理盗抢险就要说明规定,并给投保者提供相关条款,双方进行签字确认。平安保险的做法明显不规范。


     杜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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