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全险为何实际上不全保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今年4月5日,吴先生买了一辆大众途安。4月30日晚上8点左右,在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段与前方突然紧急刹车的丰田佳美造成相撞,同时撞上了一辆和佳美并行的奇瑞轿车。交警判定吴先生负事故全责,交警要求吴先生先交押金5万元才同意将车从扣车场开走。吴先生购车的4S店不愿意垫付,而吴先生购买保险的平安保险公司则说他们可以介绍一家修理厂,这家修理厂可以先垫付5万元押金。佳美和吴先生的途安车拖回到深圳修理,奇瑞在本地修理。
5月12日,途安开始在保险公司介绍的深圳市柏龙汽车修理厂修车。修理厂当时承诺半个月车就可以修好,而两个月后,车仍然没有修好。对方解释说:零件没有到货,还得再等等。吴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实际上是因为保险公司的钱没有赔下来,修理厂故意拖延时间。为了方便出行,7月26日,修理厂为吴先生提供了一辆旧捷达,用了一个月归还给处理厂。
吴先生的车修理共花了93666元,再加上另外两辆车,共花费162900元。吴先生买的是全保,按照规定,162900元应全由保险公司支付。
而吴先生取车时,修理厂要他补交3万元。修理厂称,车本来是只能在惠来修的,他们疏通关系打点才将车拖到深圳修理。保险公司之所以能赔16万多,他们做了不少工作。
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保险公司只是帮忙介绍修理厂而已,和修理厂发生了矛盾得自己解决,我们没有义务处理和修理厂之间的纠纷。”
吴先生找到消协,他们建议吴先生还是去找找保险公司。
几经协商后,修理厂同意将钱降到1。5万元。最后吴先生只得交钱。9月3日,吴先生拿到了自己的车。
修理厂和吴先生签了一份协议,修理厂声明将佳美、途安从惠来拖到深圳拖车费花了5600元、捷达车给吴先生使用有损坏维修费用,另外再加上保险免赔1000元共1。5万元。
吴先生告诉记者,拖车费保险公司是可以支付的,而捷达车根本没有任何损坏,不存在什么维修费,这只不过是为1。5万元钱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吴先生却发现了该车有许多“后遗症”:喇叭不响、车掉漆、嗓音增大。修理厂称:出过事故的车不能和新车相比,肯定是会存在一些问题的。
经4S店检查:原来柏龙修理厂在修车的时候,对部分保险公司同意更换的零部件根本没有更换,只是做了一些修补,车的这些毛病可能就是来自这里。
发动机进气管在发生车祸时被撞裂了,保险公司同意更换,而修理厂只是用胶水把它粘好,上面还有明显的胶水粘过的痕迹;主驾驶位的座椅本应重新换掉,但是修理厂也只是将它校正了一下,座椅的靠背至今都有点儿斜;11月21日,因油漆脱落,吴先生又将车开进了修理厂重新进行喷漆。
吴先生不知道车以后还会出现什么问题,以后也许还会经常往修理厂跑,而他那1。5万元更是让他觉得交得憋屈。才买了半年的新车已经让吴先生焦头烂额,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方三锋律师表示,吴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以受到胁迫和修理厂乘人之危为由要求撤销协议(支付15000元赔偿之事),同时要求修理厂退还15000元,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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