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房?
发布日期:2013-09-17 作者:110网律师
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经一定的批准手续后,在自有的农民集体地土地上修建的村民住宅用房。在房屋建设完成分配给村民后,农村集体组织将剩余部分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个人。
另一种情况是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该类房屋往往也冠以“农民新居”或“新农村建设工程”等名义,但是建设的目的主要是向本集体组织之外的不特定人员进行销售,该类房屋的实质是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由于房屋本身不合法,法律是不保护因此类房屋产生的法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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