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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济法复习: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发布日期:2013-1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二、工资薪金个税变化

起征点:3500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①≤1500 税率3%

②1500-4500 税率10%

③4500-9000 税率20%

④9000-35000 税率25%

⑤35000-550000 税率30%

⑥55000-80000 税率35%

⑦超过80000 税率45%

【真题演练】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2012-1-68)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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