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解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日期:2014-04-25    作者:孙心远律师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偎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是一种短期、灵活、缴费较低的保险险种。它在我们日常生活是比较常见的保险险种。
    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事故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意外的、非疾病的因素所导致的身体伤害。
    所谓外来的,是指伤害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如机械性的碰撞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或酸、磁、煤气等因素所致的化学性损伤;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袭击所形成的伤害,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碰撞等引起的伤害、死亡,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本身的疾病引起的;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等等。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认定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畴内。
    经常外出需什么险
    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针对不同人群推出了很多保险的产品,适应人群面很宽,比如说有学生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位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等。
    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也应该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
    此外,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意外保险应按需购买,但也不是买的越多越好,因此要注意购买的险种的承保范围等问题。
    主要有哪些类别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再分类。
    比如根据保险期间来分,主要是短期意夕b险和一年期或者更长期的意外保险。如果是根据保险责侣划分,大致有综合意外险、交通工具保险、旅游险。综合意外险也稍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它是保障生沼中常见的磕碰撞伤等意外伤害,饵障范围较广。
    还有交通工具保险保障,而旆游险可以理解为短期的综合意夕f险,另外,还有职业意外保险和蔼风险运动保俭。对从事较高风险眵业和体育训练的人群,综合意外险一般不提供保障,需要投保专门能职业保险或保障高风险项目的保险。
    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保险费的计算有比较复杂的区素构成,一般是根据意外事故发生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般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
    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    
    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
    赔偿方式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等均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保单效力方面有所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投保团体可以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而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赔偿范围有哪些
    这些年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赔偿纠纷和理赔事件: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
    获赔需哪些条件
    人身意外保险意外认定的一些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保险费赔付的基本条件,即:必须具备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即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的使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件。
    该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这是认定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有的条件。
    除了前面讲到的这些因素,造成的猝死一般有疾病因素。依据以上意外险的赔付条件,一个人因病死亡或猝死都不属于赔付范围。
    此外,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也不属于意外险赔付的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意外险不能对上述情况进行赔付,但是很多r寿险可以对之进行赔付。
    关于保险理赔的程序,各保险公司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电话报案:拨打保单上的报案热线。
    二、提供索赔资料及相关单证。
    1、索取索赔申请书。
    2、根据投保的产品情况及申请保险金种类收集相关的证明资料。如人身意外险发生所致的医疗费用收据、门急诊病历、伤残鉴定书等等。
    3、通过EMs邮寄或传真准备好的相关索赔资料和单证至保险公司。
    在提供索赔资料后,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查询索赔情况,将详细告知索赔的情况。
    免责情形有哪些
    保险的免责条款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及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设定一些不予赔付的情形,这些条款都在被告知投保人后,对投保人产生不予理赔的法律后果。
    主要的免责条款包括十几个项目,保单都会有详细记载,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险运动及作业以及战争等因素。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明确的告知及说明提示义务,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够证明已经尽到说明即告知义务的,免责条款将视被视为无效条款,不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以及骗保行为也是不能够得到赔偿的,同时还可能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关于理赔材料,一般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即可,主要包括:医疗部分:医院清单、发票、出院证、门诊病历、门诊发票、cT报告单、病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出院小结等等。死亡伤残,烧伤部分:死亡证明、销户证明、伤残鉴定、烧伤鉴定,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理赔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意外险合同原件、理赔申请书、事故证明等等。因此投保人在理赔前一定要妥善保管上述资料和证据,以便顺利得到赔偿。
    如何选择合适保险
    现在很多消费者存在跟风购买保险的情况,并且购买后很长时间也不仔细查看保单,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什么产品。
    其实要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涉及的方面也很广。通常而言,大致包括:风险分析与保障需求、保险购买渠道的仔细挑选与保险产品与保险条款的详细了解等。
    一般来说,个人要想购买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是需要提前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与保障需求的,优先完善保障型的保险产品,然后再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给自己做好保障补充的。
    另外,在购买保险产品前,有必要详细阅读详细的保险条款内容,尤其应关注免责条款的具体事项,以确保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属于可保范围,确保自己的保险利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友铭律师
浙江杭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