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财产保全冻结期限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14-04-30    作者:孙心远律师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下是财产保全冻结期限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财产保全冻结期限
  冻结的部分如果不理他,到六个月期限后可以取走吗?怎么取?
  回答: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
  既然效力是自行消失,此后当事人可以随意取走
  ◆相关知识:
  ◇冻结期限
  打算10月底去欧洲和老婆度蜜月,旅行社说需要财产证明,说去银行开财产证明后这部分财产会冻结,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