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有财产约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4-07-10 作者:110网律师
案件焦点:周鸿诉称的50万元借款是禄辉的个人债务还是禄辉与陈云的夫妻共同债务,是由禄辉个人归还是由禄辉与陈云共同归还?
邹律师分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外,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是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该推定是从减轻财产交易的成本,便于及时、合理解决纠纷的角度,在夫妻财产与第三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更好地维护、兼顾夫妻的共同利益、夫妻的个人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只要债权人证明借款系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认定为夫妻公共共同债务,有违公平正义,无法合理平衡各方的利益。所以推定不宜随意或扩大,应慎重。律师认为,推定适用的前提是夫妻一方的行为构成日常家事代理或表见代理。日常家事代理权有合理的范围,像一方擅自处分不动产,处分具有重大价值的财产之行为,处理与婚姻当事人一方人身有密切关联的事务,如领取劳动报酬、放弃继承权等,已超出了家事代理的范围,不应纳入日常家事范围。如夫妻一方的负债行为不属于家事代理的范围,可从是否构成表见借进行考量。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对表见代理的规定,在没有直接证明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就其有理由确信债务人的行为为夫妻共同行为即债务人有代理权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 婚前财产,婚内约定,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个回答0
- 夫妻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2个回答0
- 夫妻共同财产及婚前债务分割问题 6个回答0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债务分割问题 2个回答0
- 怎样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移?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