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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散了。。

发布日期:2014-11-01    作者:张国权律师
       28岁的李某男早就到了适婚年龄,可是至今未娶,婚姻大事成了老两口的一桩心病,日日夜夜操碎了心。也到了婚嫁年龄的王某女,芳龄22,生的美丽动人,闻名乡里。2008年,经双方亲戚相互介绍,两人相识。一次相亲过后,各自都满意对方条件,于是便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之后一年里,男方在上海工作,女方在广州打工,双方通过电话联络感情,虽然不常见面,但爱情也算甜甜蜜蜜。2010年,李某与王某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同年两人爱的结晶诞生。可是,婚后的爱情并不像婚前那样和谐,女儿的降生也没能给这个家庭带来温暖,两人因为性格不和,心生嫌隙,争吵、谩骂、无休止的冷战成了这个家庭的主旋律。生活就是这样,虚伪换不来真情,冷酷换不来热忱,没有爱的生活,婚姻成了一张苍白的纸。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李某担负家庭重责,出走厦门,希望用时间来冲淡不幸的婚姻,女方也伤心不已,泪别信阳,一走就是4年。终于在2014821日,女方王某向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作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自当是第一时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与其深入沟通,希望双方能各自看开,继续追求幸福,继续相信爱情,相信爱,充满爱。最后,法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离婚判决。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深刻地理解到,恋爱与结婚是两码事,尤其是通过相亲这条道路结婚的,更需要谨慎待之。根据多年的司法惯例,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并未及时建立感情,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闪婚闪离的,最终落得家庭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得不偿失。
婚姻有风险,结婚需谨慎,适合谈恋爱,并不一定适合结婚,婚姻不是儿戏,没人能够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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