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抢劫出租车4次,获刑12年
发布日期:2015-04-03 作者:王佰光律师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某、马某某、张某、林某、杜某某均为90后年轻人,因简单的想弄点钱花,几人预谋抢劫黑出租车。2012年12月间,几人携带购买的水果刀,分别在天津市北辰区、西青区、塘沽区等地抢劫黑出租车共四辆,后将赃车变卖,赃款俵分。
律师辩护:
王佰光律师、刘丹丹律师在庭审中为本案第二被告人马某某辩护。律师提出了该案抢劫后果较轻,抢劫的汽车均已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马某某如实供述、初犯偶犯,当庭认罪悔罪等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办案小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撰稿人:刘丹丹律师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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