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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农民卖掉3名男婴被判10年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安阳县一农民为发财,竟然帮助他人出卖了3名男婴。1月8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拐卖儿童案,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贵民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40岁的王贵民系安阳县北郭乡农民。2002年6月初,王贵民为发财,帮助刘明学(已执行死刑)将崔永仙(在逃)、陈声会、张昌会(二人已判刑)从云南省带来的刚满月的2名男婴以11500元价钱卖掉。

    同年6月上旬,王贵民又帮助刘明学将崔永仙、陈声会、张昌会从云南带来的1名男婴以11000元价钱卖掉。帮助他人出卖了3名男婴后,被告人王贵民分得了部分赃款。2006年6月30日,被告人王贵民在山西省平定县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后押回安阳。

    宣判后,被告人王贵民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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