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骗子用皮包公司“圈住”粮食1200吨
以湖南籍人侯西荣为首的一伙骗子,在贵州省贵阳市用虚假的资料进行登记成立粮贸有限公司,诈骗了河北、安徽两地的小麦480吨、大米 840吨,总价值达290.52万元。12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侯西荣、杨军、周蜡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10万、1万元。
2005年8月10日,侯西荣(湖南岳阳人)、袁林(湖北监利县人)、张金荣(湖北监利县人)(均另案处理)在贵阳市预谋后,由侯西荣以化名“张先军”委托他人用虚假资料登记办理了“贵阳黔粮都粮贸有限公司”,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11日被抽走。
2005年9月初,被告人杨军(湖南省南县人)应邀带资近20万元到达贵阳,为被告人侯西荣等人实施诈骗提供资金。后杨军帮助销售货物及收取货款。
同年9月20日,被告人侯西荣及袁林、张金荣使用化名,分别作为贵阳黔粮都粮贸有限公司的代表,与安徽绿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2000吨大米意向性购销合同、与河北省临城县镇内国有粮库甄某某等人签订了2000吨小麦购销合同,承诺货到贵阳东站后需方付款70%,余款在货到15日内付清。此后,按照合同约定,被害单位安徽绿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临城县镇内国有粮库甄某某等人通过铁路运输方式,发给贵阳黔粮都粮贸有限公司大米840吨,价值207 万元,小麦480吨,价值83.52万元。由于人手不够,2005年10月,被告人周腊军(湖南省华容县人)被招至贵阳,负责提供看货、点货等帮助,并与被告人侯西荣等人居住在一起。
上述大米、小麦很快被侯西荣等人持贵阳黔粮都粮贸有限公司出具的介绍信,使用“张先军”等化名,从运输部门提走并低价销往贵阳市周边县市。
同年11月下旬,在尚欠安徽绿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大米款156万元、甄某某等人小麦款61.624万元的情况下,被告人侯西荣等人按照各自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将回收的货款瓜分,后藏匿。
2005年11月28日,河北省临城县镇内国有粮库甄某某因找不到被告人侯西荣等人,便向贵阳市铁路公安机关报案。安徽绿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因在11月29日按约定没联系到被告人侯西荣等人,方知被骗,于2005年12月2日向滁州市公安局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西荣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资料注册登记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先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大量货物后,低价变卖瓜分货款并藏匿,数额达2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杨军明知被告人侯西荣等人实施诈骗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并帮助销售货物和收取资金,其行为也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也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周腊军明知被告人侯西荣等人实施诈骗活动而为其提供看货、点货等帮助,参与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也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侯西荣、杨军、周腊军的行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侯西荣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周腊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p#副标题#e#
一审宣判时,被告人侯西荣、杨军、周蜡军不服从判决,提出上诉。
中国法院网 谈善文
- 私人的皮包公司能转让吗? 4个回答5
- 我想告一家皮包公司 2个回答20
- 北京富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个大骗子公司 3个回答0
- 怎么才能惩罚骗子公司 1个回答0
- 怎么才能惩罚骗子公司 1个回答0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