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为什么说不是所有的危险都能参加保险
www.110.com 2010-07-14 17:49

  保险作为转移危险的一种方法,其可用性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危险都可以保险:

  1.必须有大量同质危险单位。使保险人可以用过去的损失数据来预策未来的损失记录,并且能得到一个比较稳定的承保业务的数额,不致于在一次事故中面临着积累的损失。

  2.对保单持有人来说,损失必须是偶然的,他不应从保险事故的发生中受益。

  3.损失应能以货币来衡量并有一定的数额。

  4.损失可能性应是足够大,使参加保险能够合算。

  5.保费对双方来说在经济上应该都是可行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