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律师言,赢了官司却无钱
发布日期:2016-01-30 作者:110网律师
姚习洪 仙桃律师电话:18672816800
核心提示:当事人委托律师后,一定要听取律师的建议,毕竟律师是专业人士。有句古话叫做“信佛信到底”。本文中的当事人因其碍于情面固执己见,不采纳律师财产保全的建议,最终虽然官司胜诉了,至今却一直难以执行。
案情:2008年初,当事人叶诚(化名)与毛信(化名)在生意往来中熟识。2008年5月15日,毛信因其厂里资金紧张,向叶诚借款55000元,同时出具借条一份。2008年7月29日,毛信书面承诺在2008年8月15日前归还30000元,余款25000元在2008年11月底前全部偿还。毛信承诺的期限到了后未偿还分文。此事拖到2009年12月初,叶诚找本律师代理该案。本律师查得毛信之妻王五名下有小车一辆(价值2万元左右),共有房屋一处(价值15万元左右)。本律师多次向叶诚建议申请法院对毛信夫妻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叶诚认为毛信不会不偿还的,同时认为拉不下面子去采取保全措施,因而没有听取律师的建议保全对方的财产。结果在本案开庭前,叶诚将其小车抵债给他人,共有房屋卖掉后也偿还了他人的债务。开庭时虽然毛信夫妇与叶诚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约定的偿还期限到了后,毛信夫妇依然没有偿还分文。不久毛信夫妇离婚,毛信的厂子因其经营不善倒闭。后来叶诚向法院申请对毛信夫妇强制执行,但未能发现毛信夫妇的财产,毛信至今无业,其前妻也没有偿还能力,导致至今仍未能执行分文。
结论:有的债务人虽然嘴上说的很好听,但其可能总是在想怎么逃避债务,或者非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债务。作为债权人,千万不要轻信他们的鬼话。只有支付保全费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才能够保障债权的实现。毕竟,申请保全的费用最终依法也是由债务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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