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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鼓楼快速程序手续加律师案例分析离婚理由与证据

发布日期:2016-03-26    作者:庄荣华律师

离婚案庄律师成功争取调解离婚【鼓楼区离婚案-1个月彻底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
2016年2月29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双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分居时间很短,多次协商因女方提出的赔偿和补偿数额过大无法协议离婚,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过多方比较男方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本案民事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林冬华法官【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6年1月13日,结案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对方享受探视权。
3、各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补偿女方5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系一起婚龄大约11年离婚案件,只历尽一次庭审即成功调解离婚。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被告提供了大量我方可能存在的财产,以及转移隐匿的重大问题,双方在庭审之中一度陷入了僵局,但通过庄荣华律师在庭审质证和辩论的功底,最终到庄荣华律师成功说服被告同意离婚,全面协商离婚具体事宜,男方作为原告获取快速离婚以及财产收益、子女抚养权非常满意。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6)苏民初X号
原告A,男,汉族,1982年生,南京某有限公司职工,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1982年生,无固定职业,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
本院于2016年1月13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林冬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2004年底认识,2005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2006年4月28日登记结婚,2009年7月13日生一子C。现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A与B离婚;
二、双方婚生子C随原告A共同生活,被告B自2016年3月起每月20日前给付抚养费500元,至C满十八周岁止;
三、被告B有对C探视的权利,具体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原告A应予以协助;
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C履行期间,由被告B承担交纳保费义务,原告A于2016年起每年4月1日前给付被告B人民币3500元:
五、红旗牌轿车(车牌号:苏A)一辆归被告B所有;
六、原告A名下股票归原告A所有,原告A于2016年5月29日前一次性给付被告B人民币15500元;
七、双方名下各自债务由各自承担,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
八、原告A补偿被告B人民币5万元,支付方式为:2016年3月起每月20日前给付人民币1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九、双方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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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庄律师成功争取调解离婚 【鼓楼区离婚案-1个月彻底离婚】 被告从不同意离婚-到全面调解离婚
只经历一次庭审
2016年2月29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双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无分居时间,多次协商无法协议离婚,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过多方比较男方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本案民事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傅蓉副庭长【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6年1月12日,结案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案件结果:
1、调解离婚;
2、房产归男方及孩子所有,我方获取120万补偿折价款。
3、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略;
4、本案诉讼费由双方承担。

律师点评:
本案系一起婚龄大约10年离婚案件,只历尽一次庭审即成功调解离婚。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被告从不愿意参加庭审,到最后来到法院提供了6份答辩意见表示不同意离婚,最终到庄荣华律师成功说服被告同意离婚,全面协商离婚具体事宜,女方作为原告获取快速离婚以及相应财产折价款非常满意。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6)苏民初X号
原告A,女,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本院于2016年1月1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傅蓉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8年4月24日登记结婚,2008年8月27日生育一子,取名C。婚后因家庭琐事双方时常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抚养权略。
三、相关房屋归被告及孩子所有。
六、被告于2 0 1 6年8月3 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A上述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120万元,被告给付全部折价款当天原告协助被告办理上述房屋过户手续。
七、案件受理费2555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2775元,由被告B负担(此款被告必须在结案三日内交付至法院)。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活中的有些事,当我们努力了,再努力了,可还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时,那就应该果断地放弃,因为问题恐怕不是出在我们努力不够上,而是出在我们努力的方向以及我们的才能是否和这件事相匹配上。这时,我们就要要及时放弃,及时调整,寻找新的努力方向,只有穿合适的鞋,我们才能走更远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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